2024-02-29 11: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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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无线充电设备无需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不显示型号核准代码等相关设备信息,为便于识别和管理无线充电设备,《规定》明确,生产、进口无线充电设备的企业应当在无线充电设备的显著位置标注或者采用电子形式显示无线充电设备的专用标识,确因设备尺寸过小等原因无法标注或者显示专用标识的,应当在设备的独立外包装或者使用说明中标注。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专用标识有关要求。
销售一:0595-28396700
销售二:0595-22783039